关于2025-2027年省级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2025-2027年省级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

为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更好地促进我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制定2025-2027年省级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方案,具体如下。

 

 

 

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

 

1

奖补对象

 

 

① 2024、2025、2026年首次升规的小微工业企业。

② 2023、2024、2025年首次升规后次年工业增加值增速保持10%以上的企业。

③ 2023、2024、2025年首次升规后次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

奖补对象不包括 2018 年以来已享受省财政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企业、新投产企业(当年投产即上规)、“转专业”企业(非工业规上企业转为工业规上企业),以及“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 财 政 厅地市”企业(A 市规上工业企业变更经营场所至 B 市),以及近三年存在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问题的企业。

2

奖补标准

 

 

珠三角地区每家企业奖补 5 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企业奖补 20 万元。据实安排。如企业同时满足2023、2024、2025年首次升规后次年工业增加值增速保持 10% 以上和次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可同时享受奖补资金。

3

实施年限

 

 

奖补资金实施年限为2025-2027年

4

工作要求

 

 

①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组织本地区企业进行申报并确定奖补名单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谁评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对奖补名单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汇总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提供的奖补名单并经征求省财政厅、统计局意见后,按程序将财政资金切块下达至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③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是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的主体责任单位,要组织工信、统计、税务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上门辅导服务,帮助企业知悉政策,消除企业后顾之忧。同时,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上述奖补对象和标准将资金拨付至企业,做好资金下达、绩效管理、审计检查等工作。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奖补资金

 

1

奖补对象

 

 

对工信部2024-2026年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指首次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是指申报产品首次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单项冠军企业。两者均不含复核不通过后,再次被认定的企业。)

2

奖补标准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珠三角每家企业奖补不超过10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企业奖补不超过120万元。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珠三角每家企业奖补不超过12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企业奖补不超过150万元,据实安排。同一家企业自2022年以来同时或先后评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按照就高奖补的原则进行一次性奖补,不重复奖补。对2022年以来已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奖补的企业,其申报产品又再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的,每个产品均可获得单项冠军和“小巨人”企业的奖补资金差额。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

3

实施年限

 

 

奖补资金实施年限为2025-2027年

4

工作要求

 

 

① 各地级以上市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落实“三重一大”相关要求,严格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复核,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做好政策宣贯,积极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用好用足奖补政策,推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② 各地级以上市工信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做好企业跟踪、审计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绩效目标,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

 

1

奖补对象

 

 

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含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根据企业的主导产品原则上是否属于重点领域、专业化指标、精细化指标、创新能力指标等条件,择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贷款贴息奖补,并对重点行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倾斜。

2

奖补标准

 

 

对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一定期限发生的商业银行贷款利息进行补助,补助金额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

实施年限

 

 

奖补资金实施年限为2025-2027年

4

工作要求

 

 

① 各地级以上市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落实“三重一大”相关要求,严格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复核,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做好政策宣贯,积极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用好用足奖补政策,帮助企业降低经营成本,缓解融资贵问题。

② 各地级以上市工信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做好企业跟踪、审计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绩效目标,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其他事项

 

省财政资金奖补对象指在广东省注册登记的企业,不含深圳市企业,深圳市可参照执行。

 

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廖立颖,020-83133274 

文娟,020-83133475

 省财政厅

符特,020-83170438

 

来源: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25-04-08 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