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正式印发
12月8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正式印发《广东省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标准”),加快培育壮大集成电路产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助力我省打造国家集成电路产业第三极。
点击链接:http://hrss.gd.gov.cn/zwgk/xxgkml/bmwj/gfxwj/content/post_4060007.html,可查看下载标准附件
广东省集成电路行业协会受省人社厅、省工信厅委托,参与了标准的前期调研、标准起草专家委员会筹建、标准起草、专家论证与完善等全过程,为标准在我省的首次发布贡献积极的行业协会力量。
• 标准亮点 •
一、健全层级设置
集成电路职称共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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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设员级和助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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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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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等级职称名称分别为:
技术员(员级)
助理工程师(助理级)
工程师(中级)
高级工程师(副高级)
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
二、优化专业设置
集成电路工程领域设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封装和测试、集成电路装备、集成电路材料、集成电路产品和支撑六个专业方向,基本涵盖我省集成电路产业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三、建立绿色通道
对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研究成果或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资历条件申报高级职称,满足相应工作年限即可直接申报工程师职称。
• 后续工作安排 •
根据工作统筹,全省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才职称的相关申请与评审工作拟于2023年初开展,具体时间请以后续通知为准。
如对职称标准及申报有相关疑问,可咨询协会蒋振韬
联系电话:020-82110975
联系邮箱:Mike.jiang@gdica.org
2022-12-09 13:00